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天堂与地狱 #138

138.无。

138.无。

属天的奥秘 #9642

9642.“向南的南

9642.“向南的南边作板”表甚至进入它的内层和至内层部分,在那里,真理住在光中。这从“居所的板”、“边”和“向南的南”的含义清楚可知:“居所的板”是指支撑天堂的良善(参看9634节);“边”(corner或角)当论及世界的方位时,是指由该方位所表示的具体状态,如下文所述;“向南的南”是指内层和至内层部分,真理在此住在光中。“南”或“正午”表示一种光的状态,就是由真理所产生的一种聪明状态,因而也指一种内层状态;因为在天堂,光,以及伴随这光的聪明和智慧朝更内在的部分增长。远离这些部分,真理则住在阴暗中;真理的这种状态由“北”来表示。这就是为何“向南的南边”表示甚至进入内层和至内层部分,在那里,真理住在光中。
  在以赛亚书,“南”或“正午”所表示相同:
  我要对北方说,交出来!对南方说,不要拘留!将我的众子从远方带来,将我的众女从地极领回。(以赛亚书43:6)
  这论及一个新教会;“对北方说”表示对那些处于黑暗,或没有信之真理的知识,在教会之外的外邦人说;“对南方说”表示对那些住在由关于良善和真理的认知或知识所提供的光中,在教会之内的人说;这解释了为何经上论到后者说,他们“不要拘留”,论到前者却说他们要“交出来”。
  以西结书:
  你要把脸朝向南方,向南滴下话语,预言攻击南方田野的森林。对南方的森林说,看哪,我要在你那里点火,烧灭你们中间所有的绿树;从南到北,所有人的脸都被烧焦。把你的脸正对着耶路撒冷,滴下话语攻击圣所,向以色列地说预言。(以西结书20:46, 47; 21:2)
  “南”在此表示那些拥有圣言所提供的真理之光的人,因而表示那些虽属于教会,却仍受他们根据错误解释的圣言字义所证实的虚假影响的人;这就是为何经上说“南方田野的森林”和“南方的森林”。“森林”是指记忆知识掌权的一种状态,而“园子”是指真理掌权的一种状态。由此明显可知“把脸朝向南方,向南滴下话语,预言攻击南方田野的森林”,然后“把你的脸正对着耶路撒冷,滴下话语攻击圣所,向以色列地说预言”表示什么;因为“耶路撒冷”和“以色列地”表示教会,那里的“圣所”表示教会的事物。
  以赛亚书:
  你若向饥饿的人激发你的灵魂,使困苦的灵魂得满足,你的光就必在黑暗中升起,你的幽暗必变如正午。(以赛亚书58:10)
  “黑暗”和“幽暗”表示缺乏真理和良善的知识,“光”和“正午”表示对它们的理解。同一先知书:
  求你赐谋略、行公平,使你的影子在日中如黑夜,隐藏被赶散的人,不可显露漂泊者。(以赛亚书16:3)
  “在日中”表示在真理之光中间。耶利米书:
  你们要备战攻击锡安的女儿;起来吧!我们可以上去进入南方。日已渐斜,晚影拖长了。(耶利米书6:4)
  “上去进入南方”表示起来反对教会,在教会,真理住在来自圣言的光中。阿摩司书:
  我必使日头在午间落下,使地在白昼黑暗。(阿摩司书8:9)
  这表示熄灭圣言所提供的一切真理之光。
  诗篇:
  你必不怕黑夜的惊骇,或是白日飞的箭;不怕幽暗中的瘟疫,或正午使人荒废的死亡。(诗篇91:5, 6)
  “黑夜的惊骇”表示来自地狱的邪恶所生的虚假;“白日飞的箭”表示公开被教导的虚假;“正午使人荒废的死亡”表示公开存在于人们的生活之中,并且凡真理能住在其来自圣言的光中的地方,都摧毁真理的邪恶。
  以赛亚书:
  论海旁旷野的预言:它从旷野,从可怕之地而来,好像南方的旋风,猛然扫过。(以赛亚书21:1)
  但以理书:
  这母山羊的公山羊极其自大,他的角,向南、向东、向荣美之地,渐渐成为强大。它渐渐强大,高及天象,将些天象和星宿抛落在地,并践踏它们。(但以理书8:8-10)
  此处论述的主题是未来教会的状态,经上预言该教会将被与仁之良善分离的信之教义毁灭;“母山羊的公山羊”是指这种信(4169e, 4769节);它的“角向南强大”表示来自这信的虚假反对真理的能力;“向东”表示反对良善;“向荣美之地”表示反对教会;“天象”表示反对属于天堂的一切良善和真理;“将些天象和星宿抛落在地”表示摧毁这些良善和真理,以及关于良善和真理的认知或知识(4697节)。
  但以理书的整个11章描述了南方王和北方王的交战;“南方王”表示源于圣言的真理之光,“北方王”表示基于记忆知识对真理的推理;这场战争的不同阶段或各种事件描述了教会将要经历的交替状态,直到它不复存在。
  由于“南方”表示住在光中的真理,所以经上规定流便、西缅和迦得的支派要向南方安营(民数记2:10-15);安营代表照着信和爱的真理和良善而将天上的一切事物都安排得井然有序(参看4236, 8103e, 8193, 8196节);安营的“十二支派”表示整体上的一切真理和良善(3858, 3862, 3926, 3939, 4060, 6335, 6337, 6397, 6640, 7836, 7891, 7996, 7997节);“流便的支派”表示存在于教义中的信之真理(3861, 3866, 5542节);“西缅支派”表示随后存在于生活中的信之真理(3869-3872, 4497, 4502, 4503, 5482节);“迦得支派”表示来自教义和生活中的这些真理的行为(6404, 6405节)。从这些含义明显可知这三个支派为何“向南方”安营;真理,也就是信的一切事物都属于“南方”,因为它们属于光,或说在光中。
  现由此明显可知“南边(或南角)”表示什么,即在那里会发现真理住在光中的状态。因为“地的四角”表示爱之良善和信之真理的一切状态:“东角和西角”表示爱之良善的状态,“南角和北角”表示信之真理的状态。下列经文中的“四风”所表相同:
  天使站在地的四角,执掌地的四风,叫风不吹在地上。(启示录7:1)
  启示录:
  撒旦要出来迷惑地上四角的列族。(启示录20:8)
  马太福音:
  祂要差遣祂的使者,将祂的选民从四风,从天这边到天那边,都招聚了来。(马太福音24:31)
  以西结书:
  气息啊,要从四风而来,吹在这些被杀的人身上,使他们活了。(以西结书37:9)
  由于这些“风”,也就是这四个方位表示良善和真理的一切事物或方面,因而表示天堂和教会的一切事物或方面,“殿”表示天堂或教会,所以自古以来圣殿就被安在东西方向上;这是因为“东”表示上升的爱之良善,“西”表示下降的爱之良善。这种习俗来源于代表,属于教会的古人都熟知这些代表。
  

属天的奥秘 #10122

10122.“每天要

10122.“每天要献一只赎罪的小公牛为挽回祭”表通过来自主的纯真之良善对属世人中的邪恶和衍生虚假的不断移走。这从“小公牛”和“罪”、“每天”和“挽回祭”的含义清楚可知。“小公牛”是指属世人中的纯真之良善(参看9391, 9990节)。“罪”是指从邪恶和衍生虚假中洁净,因为“罪”是指赎罪祭(10039节),“赎罪祭”表示从邪恶和虚假中洁净(9938, 9990, 10022, 10053节);之所以说是对邪恶和衍生虚假的“移走”,是因为属于人的邪恶和虚假不是被逐出,只是被移走(参看10057节所提到的地方)。“每天”是指不断。“挽回祭”是指移走邪恶和衍生的虚假之后,对来自主的爱与信之良善的接受(9506节)。
  之所以说对邪恶和衍生虚假的移走,是因为一切虚假都是由于邪恶而存在的;因此,邪恶被移走到何等程度,虚假就被移走到何等程度。此处的情形是这样:天堂里的一切皆与良善和衍生的真理有关,而地狱里的一切皆与邪恶和衍生的虚假有关。人里面也是这种情形。与人同在的来自天堂的一切皆与良善和真理有关,但与人同在的来自地狱的一切与邪恶和虚假有关。或也可说,与人同在的来自主的一切皆与良善和真理有关,但来自人自己的一切皆与邪恶和虚假有关。由于良善和真理,或虚假和邪恶,就是那宇宙万物与之相关的事物,而人是它们的容器,或说接受它们的地方,所以人有两种官能用来接受它们,一种被称为意愿,一种被称为理解力。意愿是接受良善或邪恶的容器,理解力是接受真理或虚假的容器。主所形成的意愿也被称为新意愿,是接受良善的容器;而主所形成的理解力也被称为新理解力,是接受真理的容器。但来自人自己的意愿也被称为旧意愿,是接受邪恶的容器;而来自人自己的理解力也被称为旧理解力,是接受虚假的容器。人通过从父母出生而拥有旧的意愿和理解力,但通过从主出生而拥有新的意愿和理解力,当他正在重生时,这一切就会发生。因为当正在重生时,一个人会重新成孕、重新出生。
  人是以这种方式被造的,意愿和理解力构成一体,以致这二者一起构成一个完整的人。因为理解力被赐给人,是为了让他能明白真理,但目的是让真理能植入他的意愿,变成良善。它在何等程度上融入意愿,就在何等程度上在这个人里面占有一席之地;因为意愿是一个人的至内在部分,是他生命的存在;而理解力是外层,并从意愿获得其存在。事实上,一个人热爱他所意愿的,他所热爱的给予他一种快乐的感觉,因此被他称为良善。理解力则通过它称之为真理的推理来支持并强化它。正因如此,意愿和理解力实实在在构成一体。但表面上看,情况似乎不是这样,如当一个人理解真理,却意愿邪恶时的情形;尽管如此,当独自一人,出于自己思考时,他所理解的与他所意愿的,也就是他所爱的完全一致。
  一个意愿邪恶的人仍能说真理,还能行良善,这个事实是由于伪善;伪善会利用真理和良善为手段来达到自己的目的。如果这些手段从这种人那里被夺走,他留在自由中,他就会在不受约束的意愿影响下一头扎进邪恶,利用他的理解力来捍卫它们。这一点从来世的这类人身上看得尤为明显。在来世,人人都会进入一种类似其意愿状态的生命状态;那时,那些没有从主获得一个新意愿的人就会一头扎进各种邪恶,思想诸如认可邪恶的那类事物,无论他们在世上所言所行的如何与此完全不同。因为神性秩序的律法是这样:意愿和理解力要构成一个心智,因而构成一个人;因此,整个人要么在天堂,要么在地狱,不可悬在这二者之间;也就是说,眼睛注视属于天堂的事物,心却完全放在属于地狱的事物上。心表示意愿,眼睛表示理解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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